日前,学校印发《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》(闽电大人〔2015〕6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根据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闽政〔2012〕47号)和《关于印发<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闽人发〔2012〕206号)精神,我校从2013年起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。为做好过渡衔接,2013、2014年度的聘任工作继续沿用省教育厅原评审条件。近期,学校在总结这两年聘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制定出台了新的《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》,对原有的聘任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,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导向,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进行了适当修订和完善。
《实施方案》先后经过两轮包括部分专家和全校范围内的征求意见,召开了两场征求意见会,经过梳理归并共形成18条意见和建议。学校高度重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在认真研究和吸收合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《实施方案》。《实施方案》经学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报福建省职改办、福建省教育厅职改办备案后,从2015年起执行。